公然侮辱與誹謗的差別?怎麼提告?該怎麼請求賠償? 【楊忠憲律師、張宇賢助理】

人與人之間相處難免會因某些事情而起衝突、起口角,那假設今天我被人辱罵了,想要對他提告,應該是公然侮辱還是誹謗呢?

公然侮辱應該屬於較抽象、不具體、讓人覺得受到侮辱的言語或舉動且必須有不特定的多數人在場(刑法第309條),而誹謗則是需要指摘或傳述他人不實的具體事實(刑法第310條)。

舉個例子,假設今天在便利商店裡被人無故辱罵了一聲:【幹○娘】、【幹○娘○巴】,該是屬拿哪一種呢?【幹○娘】與其相關或相類似之言語應屬於公然侮辱,蓋此一類型是不具體的,且是公然的抽象謾罵。(比中指也屬公然侮辱,雖不是言語但屬於讓人受到侮辱的舉動。)假設今天是被人說:【你媽是妓女】、【你老公給你戴綠帽】、【你能升官是因為潛規則】、【這家店都是用過期食品】等有指摘或傳述具體的人、事或物之事項,則應屬於誹謗,但如果是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如;有關社會議題、公共利益,或是可以證明所述言論是事實者,則不會構成誹謗,這也是律師常見的一種辯護策略。如果被人說【胖】、【臉很大】、【眼睛很小】呢?假設你的外貌以客觀來說與上述詞語相符合,則以上言論應屬於客觀形容,即便讓你感到不快或是受辱,也是較難成立誹謗。

在網路上也會有妨害名譽的問題嗎?

會的,假使你今天在玩遊戲,罵了隊友一句:【幹○娘,會不會玩啊,去給狗○啦】,也是有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或在留言區指摘他人:【你們都是○○黨養的黨工,還不下去領錢】,一樣有可能構成誹謗。
如若遇到上述情形,想要提告該怎麼辦呢?

最簡單的就是帶著證據(如錄音、截圖)去警察局報案(報案一定要有三聯單,很重要),警察受理後會送到檢察官處,由檢察官認定是否起訴。若不想經由警察局,也可逕行遞狀給檢察官。

律師幫幫忙:

由於刑事告訴狀已在上篇出現過(車禍事件如何處理──刑事篇),故本篇乃提供【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之範例: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案     號:○○○年度○○字○○號

股     別:○○股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新台幣○○○○元整

原    告:○○○   男  民國○○年○○月○○日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    址:○○縣○○市○○路○○○○

電    話:(○○)○○○○○○○

行動電話:○○○○○○○○○○

被    告:○○○   男  民國○○年○○月○○日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    址:○○縣○○市○○路○○○○

電    話:(○○)○○○○○○○

行動電話:○○○○○○○○○○

為就被告○○○案件,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

訴之聲明

一、被告應賠償原告新台幣(下同)○○○○元,並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前項判決請准供擔保宣告假執行。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

(詳述事實及理由)

證物名稱及件數:

證一:○○○

此 致

臺灣○○地方法院刑事庭 公鑒

中華民國○○年○○月○○日

撰狀人○○○

最後附上【罵人價目表】,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