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計算「平均工資」?【楊忠憲律師】

舉例:王小姐在某大型企業工作。她於2024年2月11日正式入職,並且一直工作到2024年8月10日被資遣。這段期間她的工資逐月有所變動,且公司按月發放薪資。怎麼計算「平均工資」?

1. 最近半年內工資總額:2/11至8/10的工資為 24829 + 39730 + 37000 + 37000 + 37280 + 32683 + 12333 = 220855 元。

2.平均工資:用總工資除以計算期間內的總日數(6個月即≒180天),即:223855 \6  = 36810 (除以6個月的總日數)

3.資遣費計算:資遣費為 10225 元。
4.預告工資:因為僱員在離職前未滿一年,預告工資為一個月工資的10天分:37000 \ 30*10 = 12333 元 。
5.特休:3天特休。

在勞動法的各種規範中,「平均工資」是涉及許多重要給付項目的核心計算基礎。了解平均工資的計算方法對於保障勞工的權益至關重要。然而,這個看似簡單的概念,其實比想像中複雜得多。

一、什麼是「平均工資」?什麼是「事由發生日前六個月(≒180天)工資所得÷6」?**

要理解平均工資的計算,首先需要了解「工資」的定義。《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項將工資定義為勞務的對價,這意味著只要勞工提供了勞務,雇主就有義務支付相應的報酬。這裡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工資的給付期日可以由勞資雙方約定,因此某些工資項目如「績效獎金」可能會延遲發放,這些延遲給付的工資仍然需要納入平均工資的計算範圍內。

例如,若王小姐在8月初離職,即便離職前的績效獎金尚未發放,但由於這些獎金屬於其應得的工資範疇,因此必須計入平均工資的計算。這也就是為什麼僅以「事由發生日前六個月(≒180天)工資所得÷6」可能導致錯誤的原因之一。

二、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期收入÷期日數的真正含義

《勞動基準法》中的平均工資是基於「日平均工資」(≒180天)來計算的,而非「月平均工資」。這意味著,我們在計算時應先將期間內的總收入除以期間的總日數,得到日平均工資後,再乘以平均每月的天數,來得出月平均工資。這種計算方式能夠更準確地反映實際工資水平,尤其是在涉及資遣費、退休金及職業災害補償時,這一點顯得尤為重要。

例如王小姐案例,則在計算其平均工資時,應先將六個月的總收入(220855 元)除以六個月的總日數,得到其日平均工資,再乘以每月平均日數,最終計算出正確的月平均工資。這種方法能夠避免簡單除以六個月可能帶來的誤差。

三、哪些狀況應排除於平均工資的計算之外?**

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條,某些特定情況下的天數應排除在平均工資的計算範圍之外,例如因職業災害導致的醫療期、勞工因病請假或留職停薪等情況。這些規定旨在確保勞工不因非自身原因而在平均工資計算中受損。

四、平均工資的適用情境有哪些?**

平均工資的適用情境非常廣泛,涵蓋了資遣費、退休金、職業災害補償等多種情況。在這些情境中,平均工資的準確計算能夠保障勞工的合法權益,防止雇主以錯誤計算方式減少給付金額。

例如,在資遣費的計算中,雇主應按年資計算,每滿一年應給予一個月的平均工資。不足一年者按比例計算。若計算錯誤,將可能導致勞工的資遣費用不足,進而引發勞資爭議。

律師說:平均工資的計算不僅僅是簡單的除法,它涉及多種因素的綜合考量,任何計算中的疏漏都可能影響勞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正確理解和計算平均工資是勞動者和雇主雙方都應該掌握的關鍵技能。通過本文的討論,我們希望能夠提供更清晰的指引,幫助大家在實際操作中避免錯誤,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