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該怎麼辦呢?–民事篇 【楊忠憲律師、張宇賢助理】

房屋漏水是現今社會常常遇到的問題,也一直都是不動產糾紛的前幾名,若處理不好可能會導致花了錢卻無法解決事情,或是與鄰居的關係產生惡化,那我們應該要怎麼處理呢?

首先要確認漏水的原因,以及是誰的責任,這是最重要的兩點,找到漏水的原因才知道要如何處理,因為有可能房屋漏水是由鄰居房屋滲水導致漏水,也有可能是公寓大廈的私有管線或是公共管線破裂等等,透過找尋漏水原因進而找出究竟是誰該負責修繕及賠償,通常漏水原因發生地的所有權人,即是要負責的人。可以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

假設是共同壁或是牆內的公共管線,應該要由誰負責呢?

原則上是有使用到共同壁的雙方或是公共管線損壞部分的所有權人要負責,但如果發現損害是由特定人所造成,則應該歸咎於他。可以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

假設不知道漏水原因該怎麼辦呢?鄰居不讓師傅去他家勘查該怎麼辦?可以請抓漏師傅來處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原則上如果是因為需要維護或需要修繕,必須要進入他人房屋或管線,應不得拒絕,如果是因為要處理房屋漏水的問題而對方卻不允許,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是請主管機關進行行政罰鍰。

可以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規定。

假設確定漏水原因及責任是鄰居要負責,但鄰居卻不願意修繕及賠償,應該要怎麼辦呢?

建議雙方先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如果真的無法達成共識,則可能必須要向對方提告。

那應該要怎麼提告呢?

房屋漏水應屬於侵權行為,可依民法第184條以及191條的侵權行為規定,要求損害賠償。

律師幫幫忙:

以下為修繕房屋漏水之民事起訴狀範例

民事起訴狀

訴訟標的金額新台幣        元

原告:                                地址:

被告:                                地址:

為請求損害賠償事件,起訴如下:

訴之聲明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         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 日起止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三、原告願提供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何處漏水、確認漏水原因…

二、請求權基礎民法第184條以及191條規定

謹    狀

台灣○○地方法院民事庭公鑒

證一

證二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