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和親人間贈與財產,要繳稅嗎?一次搞懂贈與稅的那些事!【楊忠憲律師】法律事務所|台北民事律師推薦
一、配偶之間:免稅,但要申報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配偶互相贈與財產是免課贈與稅的,不管是金錢、房屋還是其他資產,都不需要繳納贈與稅。不過,這並不代表什麼都不用做!
即使免稅,仍然需要在贈與行為發生後向國稅局申報。
舉例來說,如果丈夫把名下的一間房子贈與給太太,就算不用繳贈與稅,也要在贈與後30日內完成申報程序。
二、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間:有免稅額,超過要課稅
二親等以內的其他親屬,例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間的贈與,就沒有配偶之間那麼寬鬆的規定了。
這些情況屬於一般贈與行為,每年每個人對受贈人有220萬元的免稅額,超過的部分,就要依法課徵贈與稅:
課稅金額區間 |
贈與稅稅率 |
未超過2,500,000元 |
10% |
2,500,001元~6,700,000元 |
15% |
超過6,700,000元 |
20% |
三、常見誤解:只有過戶才算贈與?
其實,只要是「無償給予」財產,即使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也可能被視為贈與。例如直接匯款給對方、把存摺給子女使用等行為,在實務上都可能被國稅局認定為贈與,建議事先了解法規、依法申報,避免日後被補稅或受罰。
四、小結:贈與稅簡單整理
親屬關係 |
是否課贈與稅 |
備註 |
配偶 |
否 |
免稅但仍需申報 |
父母與子女 |
視金額而定 |
每年244萬元內免稅,超過部分課稅 |
兄弟姊妹 |
視金額而定 |
每年244萬元內免稅,超過部分課稅 |
小提醒:
- 贈與發生後 30日內須向國稅局申報,避免受罰。
- 若涉及不動產(如房屋、土地),還需留意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其他稅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