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和親人間贈與財產,要繳稅嗎?一次搞懂贈與稅的那些事!【楊忠憲律師】法律事務所|台北民事律師推薦

一、配偶之間:免稅,但要申報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配偶互相贈與財產是免課贈與稅的,不管是金錢、房屋還是其他資產,都不需要繳納贈與稅。不過,這並不代表什麼都不用做!

即使免稅,仍然需要在贈與行為發生後向國稅局申報。

舉例來說,如果丈夫把名下的一間房子贈與給太太,就算不用繳贈與稅,也要在贈與後30日內完成申報程序。

二、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間:有免稅額,超過要課稅

二親等以內的其他親屬,例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間的贈與,就沒有配偶之間那麼寬鬆的規定了。

這些情況屬於一般贈與行為,每年每個人對受贈人有220萬元的免稅額,超過的部分,就要依法課徵贈與稅:

 

課稅金額區間

贈與稅稅率

未超過2,500,000元

10%

2,500,001元~6,700,000元

15%

超過6,700,000元

20%

 

三、常見誤解:只有過戶才算贈與?

其實,只要是「無償給予」財產,即使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也可能被視為贈與。例如直接匯款給對方、把存摺給子女使用等行為,在實務上都可能被國稅局認定為贈與,建議事先了解法規、依法申報,避免日後被補稅或受罰。

四、小結:贈與稅簡單整理

親屬關係

是否課贈與稅

備註

配偶

免稅但仍需申報

父母與子女

視金額而定

每年244萬元內免稅,超過部分課稅

兄弟姊妹

視金額而定

每年244萬元內免稅,超過部分課稅

 

小提醒:

  • 贈與發生後 30日內須向國稅局申報,避免受罰。
  • 若涉及不動產(如房屋、土地),還需留意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其他稅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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