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平均工資?資遣費、退休金、職災補償都跟它有關!【楊忠憲律師】民事律師| 勞資糾紛|勞工權益
Q1:什麼是「平均工資」?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的規定:
平均工資是指「計算事由發生之日前6個月內的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的總日數」。
簡單來說,日平均工資的算法是:(過去六個月內總工資)÷(六個月內的總日數)
這個數字會直接影響你在以下狀況下拿到的金額:
- 資遣費
- 職災補償
- 特休未休工資
- 退休金
Q2:哪些日子或期間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有些時候你雖然還是「在職狀態」,但薪水減半或根本沒拿薪水,這些情況就不會計入「平均工資」的計算範圍。
不列入的情況包括:
- 發生計算事由的當日
- 正在職業災害醫療中
- 產假但年資未滿6個月者,休半薪產假期間
- 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導致雇主停工,員工無法上班
- 請普通傷病假
-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請生理假、產假、安胎假或家庭照顧假,且工資減少者
- 留職停薪期間
這些期間既然不是正常工資收入,就會排除在平均工資的算法之外,避免不公平的低估結果。
Q3:國外出差費能算進平均工資嗎?
不一定,要看性質!
如果你領的只是「差旅費、津貼或交際費」——也就是用來支應出差支出而非你的工作報酬,那就不算工資,也不列入平均工資。
但如果這筆費用的性質和你提供的勞務直接有關,例如以業績為基礎的額外報酬,就可能被認定為工資,需個案判斷。
小結:平均工資別輕忽,搞懂你才不會吃虧!
「平均工資」是法律上計算補償的重要基準,許多勞工在申請資遣費或職災補償時,因不懂規則導致少領、領錯,甚至白白吃虧。
不管你是勞工還是雇主,都應該了解這個計算邏輯!
舉例:王小姐在某大型企業工作。她於2024年2月11日正式入職,並且一直工作到2024年8月10日被資遣。這段期間她的工資逐月有所變動,且公司按月發放薪資。怎麼計算「平均工資」?
1. 最近半年內工資總額:2/11至8/10的工資為 24829 + 39730 + 37000 + 37000 + 37280 + 32683 + 12333 = 220855 元。
2.平均工資:用總工資除以計算期間內的總日數(6個月即≒180天),即:223855 6 = 36810 (除以6個月的總日數)
3.資遣費計算:資遣費為 10225 元。
4.預告工資:因為僱員在離職前未滿一年,預告工資為一個月工資的10天分:37000 30*10 = 12333 元 。
5.特休:3天特休。
在勞動法的各種規範中,「平均工資」是涉及許多重要給付項目的核心計算基礎。了解平均工資的計算方法對於保障勞工的權益至關重要。然而,這個看似簡單的概念,其實比想像中複雜得多。如果你有被資遣、準備退休、或遭遇職災的狀況,歡迎留言詢問,讓我們一起用法律保障你的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