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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實務案例:70歲的李伯伯雖有慢性病但生活尚能自理。在了解病主法後,他和子女討論並預先簽署了醫療意願書與遺囑規劃。幾年後李伯伯陷入永久植物人狀態,醫療團隊依他的意願停止侵入性維生治療,改以緩和醫療
當老人出現失智、判斷力下降時,家屬最常問的問題是:「需要申請監護?輔助?還是做信託?」 以下簡單說明三者差異。
台灣每年有超過 20% 老人因「居家跌倒」送急診,老人住宅安全是預防失能的重要關鍵。
許多民眾不知道,老人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具有 法律保障,不能拿來支付任何債務。
許多家庭申請老人生活津貼時,常聽到一句話:➡️ 「要併計你們子女的收入!」 為什麼?因為《民法》明確規定長輩的 法定扶養義務人 必須共同承擔生活責任。
隨著人口老化,老人受虐事件中最常見的,其實不是打罵,而是 「經濟剝削」: 例如強迫過戶房屋、控制提款卡、逼老人借錢給子女、詐騙利用老人轉帳等。
在結婚之前或婚後,許多伴侶都會面對一個實際問題:「我們的財產怎麼算?」這就是法律上所說的「夫妻財產制」。了解夫妻財產制,不只是保障彼此權益,更能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爭議。
很多人以為「家庭暴力」就是拳打腳踢,沒有動手就不算暴力。 其實,只要在家庭關係中出現攻擊、羞辱、控制、威脅等行為,都可能構成家庭暴力。
當親人過世後,除了面對情感的失落,也常伴隨遺產繼承的問題。很多人擔心:「萬一留下的是債務,我是不是要替他還到傾家蕩產?」其實,限定繼承制度就是為了保護繼承人不必承擔超過遺產總額的債務。
家事事件中,當法院認為有必要保護未成年子女、應受監護宣告之人或其他有程序能力但仍應受保護之人的最佳利益時,便會選任程序監理人。以下整理了有關程序監理人的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