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與誹謗的差別?怎麼提告?該怎麼請求賠償? 【楊忠憲律師、張宇賢助理】
人與人之間相處難免會因某些事情而起衝突、起口角,那假設今天我被人辱罵了,想要對他提告,應該是公然侮辱還是誹謗呢?
公然侮辱應該屬於較抽象、不具體、讓人覺得受到侮辱的言語或舉動且必須有不特定的多數人在場(刑法第309條),而誹謗則是需要指摘或傳述他人不實的具體事實(刑法第310條)。
舉個例子,假設今天在便利商店裡被人無故辱罵了一聲:【幹○娘】、【幹○娘○巴】,該是屬拿哪一種呢?【幹○娘】與其相關或相類似之言語應屬於公然侮辱,蓋此一類型是不具體的,且是公然的抽象謾罵。(比中指也屬公然侮辱,雖不是言語但屬於讓人受到侮辱的舉動。)假設今天是被人說:【你媽是妓女】、【你老公給你戴綠帽】、【你能升官是因為潛規則】、【這家店都是用過期食品】等有指摘或傳述具體的人、事或物之事項,則應屬於誹謗,但如果是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如;有關社會議題、公共利益,或是可以證明所述言論是事實者,則不會構成誹謗,這也是律師常見的一種辯護策略。如果被人說【胖】、【臉很大】、【眼睛很小】呢?假設你的外貌以客觀來說與上述詞語相符合,則以上言論應屬於客觀形容,即便讓你感到不快或是受辱,也是較難成立誹謗。
在網路上也會有妨害名譽的問題嗎?
會的,假使你今天在玩遊戲,罵了隊友一句:【幹○娘,會不會玩啊,去給狗○啦】,也是有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或在留言區指摘他人:【你們都是○○黨養的黨工,還不下去領錢】,一樣有可能構成誹謗。
如若遇到上述情形,想要提告該怎麼辦呢?
最簡單的就是帶著證據(如錄音、截圖)去警察局報案(報案一定要有三聯單,很重要),警察受理後會送到檢察官處,由檢察官認定是否起訴。若不想經由警察局,也可逕行遞狀給檢察官。
律師幫幫忙:
由於刑事告訴狀已在上篇出現過(車禍事件如何處理──刑事篇),故本篇乃提供【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之範例: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案 號:○○○年度○○字○○號
股 別:○○股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新台幣○○○○元整
原 告:○○○ 男 民國○○年○○月○○日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 址:○○縣○○市○○路○○○○
電 話:(○○)○○○○○○○
行動電話:○○○○○○○○○○
被 告:○○○ 男 民國○○年○○月○○日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 址:○○縣○○市○○路○○○○
電 話:(○○)○○○○○○○
行動電話:○○○○○○○○○○
為就被告○○○案件,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
訴之聲明
一、被告應賠償原告新台幣(下同)○○○○元,並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前項判決請准供擔保宣告假執行。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
(詳述事實及理由)
證物名稱及件數:
證一:○○○
此 致
臺灣○○地方法院刑事庭 公鑒
中華民國○○年○○月○○日
撰狀人○○○
最後附上【罵人價目表】,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