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社區大樓住戶不配合消防安全檢查及必要更新,該如何是好?【楊忠憲律師】

依據https://law.nfa.gov.tw/mobile/law.aspx?lsid=FL025593,消防機關受理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作業處理原則,社區管理委員會是檢修申報管理權人,而集合住宅之消防安全設備修,其系統性設備之設置含括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倘若不配合消防安全檢查,則由區分所有權人個別申報。住戶(及區分所有權人)對集合住宅辦理檢修申報之主動協助義務:

1.主動與管理委員會保持連繫,並加強宣導執行檢修申報制度相關 規定作法,同時予以必要之協助,以使管理委員會能依規定主動辦理整棟建築物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2.對於集合住宅部分區分所有權人(住戶)未配合大樓實施檢修申報,並經管理委員會與其協調仍不履行時,除得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藉由公權力介入,施予必要之處置外,如有違反檢修申報規定,亦得依消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予以處罰,或依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之。

 

[社區消防安全公告]

[圖片:消防安全標誌或相關圖示]

尊敬的社區居民:

根據消防機關受理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作業的處理原則,特此公告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項:

1. 社區管理委員會是檢修申報的管理權人,請配合管理委員會完成相關申報手續。

2. 集合住宅的消防安全設備包括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請各位居民依法配合檢查及申報。

3. 住戶(及區分所有權人)有責任主動協助管理委員會,加強宣導執行檢修申報制度相關規定,提供必要協助,以確保社區消防安全。

4. 如果部分區分所有權人未配合檢修申報,請您配合管理委員會的協調工作,並如有需要,將情況報請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進行介入及處置。

請所有居民共同遵守檢修申報規定,以確保社區的消防安全,保障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

謝謝您的合作!

[社區管理委員會 敬上]

[圖片:社區管理委員會的標誌或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