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鄰居對於區權會議有爭議,但又不立即反應,就是要訴請撤銷決議,該怎麼處理?【楊忠憲律師】
首先,要先問問這個鄰居,是不是親自有參與…
律師,想請問怎麼趕走惡鄰居?我們快受不了。【楊忠憲律師】
請妥善運用「惡鄰條款」,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律師,請問可以教我怎麼做提存嗎?【楊忠憲律師】
一、律師先說明一下,為什麼要提存?
所謂『提存』就是指將你欠人家的錢放在法院(清償提存)或不希望繼續被強制執行,而所要提供的擔保(擔保提存)在法院的行為。
可以參考以下法條,依民法第326條規定「債權人受領遲延,或不能確知孰為債權人而難為給付者,清償人得將其給付物,為債權人提存之。」,此即做為清償之用。另依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ㄑ供擔保應提存現金或法院認為相當之有價證券。」此即做為擔保之用,後者是較常見的擔保提存是當事人因請求法院為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或免為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而將擔保物向法院提存所辦理提存等。依照法律的規定,擔保物可以是現金、有價證券,以及有資產之人出具的保證書等。
二、提存後,我們希望達成什麼目的:
如果清償提存,我希望發生的效力,是依民法第328條規定「提存後,給付物毀損、滅失之危險,由債權人負擔,債務人亦無須支付利息,或賠償其孳息未收取之損害。」屬於民法債之消滅原因。另依民事訴訟法第392條「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宣告被告預供擔保,或將請求標的物提存而免為假執行。」,擔保提存可生訴訟上擔保之效力。
三、那我們該如何進行?
先說明,清償提存的程序:要有提存的原因,例如前面說的債權人受領遲延,或不能確知孰為債權人而難為給付者(民法第326條)、…
律師,房東好像多收我電費,我該怎麼辦?【楊忠憲律師、余品薇助理】
律師,我女兒最近想搬出去住,可是現在的房東都亂收電費,我好怕我女兒被坑……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自己嗎?
首先,我們先來簡單講解電費的計算:
如何計算電費?
一度電=耗電量1000瓦特的電器x…
律師,我們有管委會爭議,因故無法交接給下一屆,那目前的管委會該怎麼辦 ?【楊忠憲律師】
現在的管理委員會,有繼續為大廈處理管理事…
如何辦理拋棄繼承【楊忠憲律師】
一、拋棄繼承之意義:
繼承開始後,依法有繼承權之人依法定方式所為否認繼承效力之意思表示;也就是說應該繼承的人,具狀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被繼承人遺留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包含:全部財產、債權及債務)。(保險給付仍可受領)
二、拋棄繼承之規定:
(一)管轄法院:由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管轄。(非訟事件法第…
法院叫我陳報優先承買權?這是什麼意思?律師,我該怎麼做?【楊忠憲律師】
首先,關於優先承買權的意思,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啦。簡單來說,當法院要賣一件不動產的時候,因為法律的規定,在市面上而有各式各樣的優先承買權,舉凡:變賣共有物的優先承買權(民法第824條第6項)、出買應有部份的優先承買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基地出賣的優先承買權(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耕地租賣的優先承買權(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種類繁多,族繁不及備載…
但是我們一般經常會碰到的優先承買權,不外乎是以上所舉例的這幾種,試舉一例來說明如何應對法院的來函,請看以下示範:
這個案例明顯就是法院要問有沒有,基地出賣的優先承買權(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耕地租賣的優先承買權(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這種情況通常會發生在法院要拍賣土地了,但發現土地上有建物的時候,依據剛剛說的法律關係,法院有通知優先承買權人的義務,但是法院不確定這個優先承買權存不存在,如果存在,也不知道該通知誰的時候,就會以這種形式的文件向可能是優先承買權人的人問問看,所以在這個時候,我們只要將房地兩者間的法律關係,向法院做陳報,就可以了。請看以下律師幫幫忙的狀紙範例:
民事陳報狀
案號:
股別:
陳報人: …
房屋漏水該怎麼辦呢?–民事篇 【楊忠憲律師、張宇賢助理】
房屋漏水是現今社會常常遇到的問題,也一直都是不動產糾紛的前幾名,若處理不好可能會導致花了錢卻無法解決事情,或是與鄰居的關係產生惡化,那我們應該要怎麼處理呢?
首先要確認漏水的原因,以及是誰的責任,這是最重要的兩點,找到漏水的原因才知道要如何處理,因為有可能房屋漏水是由鄰居房屋滲水導致漏水,也有可能是公寓大廈的私有管線或是公共管線破裂等等,透過找尋漏水原因進而找出究竟是誰該負責修繕及賠償,通常漏水原因發生地的所有權人,即是要負責的人。可以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
假設是共同壁或是牆內的公共管線,應該要由誰負責呢?
原則上是有使用到共同壁的雙方或是公共管線損壞部分的所有權人要負責,但如果發現損害是由特定人所造成,則應該歸咎於他。可以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
假設不知道漏水原因該怎麼辦呢?鄰居不讓師傅去他家勘查該怎麼辦?可以請抓漏師傅來處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原則上如果是因為需要維護或需要修繕,必須要進入他人房屋或管線,應不得拒絕,如果是因為要處理房屋漏水的問題而對方卻不允許,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是請主管機關進行行政罰鍰。
可以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規定。
假設確定漏水原因及責任是鄰居要負責,但鄰居卻不願意修繕及賠償,應該要怎麼辦呢?
建議雙方先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如果真的無法達成共識,則可能必須要向對方提告。
那應該要怎麼提告呢?
房屋漏水應屬於侵權行為,可依民法第184條以及191條的侵權行為規定,要求損害賠償。
律師幫幫忙:
以下為修繕房屋漏水之民事起訴狀範例
民事起訴狀
訴訟標的金額新台幣 …
了解房東、二房東與二房客之間的三角關係─民事篇【楊忠憲律師、張宇賢助理】
何謂二房東?
二房東是指與房東承租之後,…
噪音,讓你無法入睡? ─民事篇【 楊忠憲律師、張宇賢助理】
有沒有因為鄰居吵鬧,讓你無法入睡呢?或是附近工廠在作業時,讓你無法專心工作呢?請問律師該怎麼辦呢?
與噪音最息息相關的法律條文當屬…